罚不及嗣的成语故事


罚不及嗣

拼音fá bù jí sì

基本解释嗣:后嗣,子孙。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。

出处《新五代史·唐臣传·任圜》:“以子先人,固难容贷,然罚不及嗣,子可以轻。”


暂未找到成语罚不及嗣 的典故!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罚不及嗣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革风易俗
骄生惯养 胡朴安《中华全国风物志 江苏 吴县之奇俗》:“富贵家之小孩,骄生惯养,大半身体柔弱,时膺疾病。”
命中注定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:“这是我命中注定,该做他家的女婿。”
四书五经 汉 班固《白虎通 五经》:“五经何谓?谓《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也。宋 朱熹着有《四书集注》。
胆寒发竖 五代·王定保《唐摭言·好及第恶登科》:“李少卿又曰操空弮,冒白刃,闻者靡不胆寒发竖,永为子孙之戒。”
目不转睛 晋 杨泉《物理论》:“子义燃烛危坐通晓,目不转睛,膝不移处。”
庖丁解牛 先秦 庄周《庄子 养生主》:“庖丁为文惠君解牛,手之所触……”
营私舞弊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:“南洋兵船虽然不少,叵奈管带……营私舞弊,那里还有公事在他心上。”
心急如焚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17回:“我越发觉得心急如焚,然而也是没法的事,成日犹如坐在针毡上一般。”
安眉带眼 明 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28回:“你也是安眉带眼的人,直须要我开口说。”